根据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要求,从今年起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参加“国考”,但目前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我省最后两场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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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凡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可参加省统一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没有按时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其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还可通过“省考”获得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今年上半年及以前参加贵州省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
“省考”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3日至10月25日,考试时间为11月16日。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至4月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4日,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