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参加笔试获得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到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递交的报名材料为:
社会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不在海南,人事档案在海南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递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需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