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须知
考试日期:2013年1月19日-20日
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
上午 第一场7:30-7:45 第二场9:30-9:45
下午 第一场13:30-13:45 第二场15:30-15:45
1.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 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候考室;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4.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20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6.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7.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9.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面试具体流程详见本网站《关于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