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洛阳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为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该教师资格学历要求。
(二)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类考生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并成绩合格;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且成绩合格。
(五)品德优良: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品行鉴定;
(六)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经教师资格认定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与资格审查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需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洛阳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详见《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确认申请人员是否为师范教育类,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不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各环节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与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A4纸型)1式2份,表样到本网址自行下载,并按固定规格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户口不在本地的,还须提交本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学历证书和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非师范教育类人员不需提交学籍表),成人、函授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省招办出具的录取审批花名册(复印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一份;
(5)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还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人。
3、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7月11日至16日,具体地点见《各级认定机构申请与资格审查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教育理论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4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到洛阳市教育局1楼101室领取(地址: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老市委大院办公楼)。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考试人员请在报名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4、成绩查询:理论考试成绩将在河南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7639)公布,请考生于理论考试后密切关注该网站登录查询。
5、理论考试合格证的领取:领取理论考试合格证的具体时间、地点暂未确定,请考生在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net),相关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
(三)体检
1、体检范围:
(1)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申请人员;
(2)师范类申请人员。
2、体检时间
体检将在教育理论成绩公布后10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将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予以通知。
体检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B5格式正反打印)1式2份,表样请从本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
3、体检地点
详见《各级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及详细地址》。
(四)网上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省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员务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范围
(1)体检合格的师范类申请人员;
(2)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且体检合格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2、报名时间:暂定2011年11月初。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通知,请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要求操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报名的,网站将自动关闭。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暂定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将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通知,请关注查询。
2、确认地点:
见《各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详细地址》。
3、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与资格审查时审查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本人网上报名填报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式2份(B4纸型正反打印),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近期免冠彩照;
(3)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纸型)原件1式2份,表样请到本网址自行下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6)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型)各1份。
(7)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每人交技能测试费220元;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每人交技能测试费200元。
(8)与网报同底版的本人免冠1寸彩照1张;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讲课、答辩方式进行。
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安排及测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底前后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布,请申请人员务必关注该网站,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七)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提交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2011年底前后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公布,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请咨询相应的认定机构。
(八)教师资格证发放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发放,将通过洛阳教育城域网通知,请注意登录查询相关信息。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发放,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请注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质量要求高,时限性强,申请人员要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河南教师资格网、洛阳教育城域网,或向相应认定机构咨询,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手续,逾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