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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7月4-8日

来源:新乡市教育局 2011年7月5日
导读: 新乡市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8日。全省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

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其中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到省教育厅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新乡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8日。
  为提高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研发了“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较好的提升了我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效率及质量。“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可以实现申请人通过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自行在网上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成绩查询、打印合格证等功能;认定机构可以批量打印申请人准考证、打印带有申请人照片的考场座次表等。程序简便、高效快捷,有效保证了申请人信息的准确性。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我市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7月4日至7月8日报名,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采集照片,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为认真做好教育理论考试照片采集工作,各县(市、区)要确保“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所必需的硬件配备,应具有:①相应数量的计算机设备;②500万像素以上的图像摄录设备;③确保教育理论考试工作期间网络畅通。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以办理资格证书),申请人可在报名采集照片结束后,自行冲印。各县(市、区)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且为本人正面免冠照片。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
  1、10月12日-14日考生登录考试管理平台打印教育理论考试准考证(http://link.233.com/16511/teacher)。
  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2、10月29日-30日考生登录考试管理平台查询成绩、打印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http://link.233.com/16511/teacher)。
  (三)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申请材料提交受理阶段。
  1、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要在上半年“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组织好本认定机构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请工作,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工作安排,按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按要求打印。
  (四)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体检、受理申请、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工作进度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完成。
  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下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我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具体事宜,请向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有关信息可登录“新乡教育信息网”(http://link.233.com/14519)查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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