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商丘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和经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除外)。报名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5日(正常工作日)。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 10月15日上午8:30—11:00。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报名”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各县区联系咨询电话
梁园区教育局2510209
睢阳区教育局3150763
夏邑县教育局6210508
虞城县教育局4119195
柘城县教育局6020768
宁陵县教育局7839639
睢县教育局8360208
民权县教育局297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