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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3-20日

来源:安阳教育信息网 2011年7月9日
导读: 安阳市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全市拟定报名时间段为:7月13日—7月20日。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安阳市教育局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安阳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阳市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第二学历需有学历验证证明)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全市拟定时间段为:7月13日—7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了解、咨询有关事项。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安阳市教育局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2、教育理论考试报名。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考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2),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安排。报名的同时现场采集照片
  3、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初中、小学考前培训由安阳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电话:227576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考前培训由河南师范大学负责,联系电话:0373-3326163。幼儿园考前培训由郑州幼儿师范学校负责,联系电话:0371-66216006。考试辅导用书可到培训点订购。
  4、教育理论考试时间: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考点设在市区。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7、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网上录入申报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录入申报信息,上传个人电子相片(相片使用现场采集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市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不再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自行填报个人信息。不申报者,不能认定。
  2、受理申请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以上材料装在一档案袋内。
  材料报送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安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材料,地址:建安街与朝霞路交叉口东北角(易园东门径直往东);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安阳教育信息网”查询。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看网上通知。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1)。
  附件:
  1.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doc
  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doc  
  3.安阳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日程安排.doc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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