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资办〔2011〕10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