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及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我市实行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现将郑州市省考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考面试人员范围和条件
在郑州市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省考面试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郑州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持有“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
二、省考面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4日、25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与桂圆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95、962、B52路公交车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156路英才街中段站下车,79路桂圆南街中段站下车)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交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申请类别”“学科”“联系方式”等信息。
(2)“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及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5)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学科)。
(6)缴纳面试测试费260元(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305号)
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4日-25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交费凭证及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学院楼B521房间(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与桂圆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四、省考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我市组织的省考面试时间为12月26、27日,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于2016年1月中旬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公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五、省考面试合格人员认定及其他事项
省考面试合格人员体检、“网报”、受理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相关工作,与2015年郑州市国考面试合格人员时间同步,请各考生随时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及郑州市所辖县(区市)教体局网站通知。咨询电话68868033
六、省考面试流程、内容及考生守则
省考面试流程、内容及《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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