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武汉考区)报考须知
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12年11月11日举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时间:10月8--15日
网址:http://link.233.com/27628(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2、现场确认
时间:10月16-- 19日
(上午8:2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1、武昌: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电话:81979072)
2、汉口: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江汉北路106号,电话:85736311)
二、报考条件
具备《湖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师[2011]1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申请考试改革试点的要求,凡取得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单科或双科合格证,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过期不再办理免考手续。
三、确认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医保卡;
(2)有效学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大学(专)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需加盖学校教务处部门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四、免考条件和要求
1、2011年4月以前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有一科合格的考生免考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中职《教育知识与能力》);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报名时间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五、收费标准
此次试点仍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考试费25元,以后考试收费按新的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有误的考生请在网上修改考生信息后再到现场确认(http://link.233.com/27628);
2、网上报名照片不和要求的考生请重新上传照片后再到现场确认(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3、现场确认期间不受理补报名,只能参加下次报名考试;
4、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10月16--19日(上午8:20--11:30,下午14:00--16:30),免考考生办理截止时间10月19日上午11:30;
5、经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一周后到面试报名确认点领取合格证书。具体领取时间见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网上公示时间为准。
七、成绩查询及面试报名时间
1、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2年11月下旬开始
2、面试网报时间:2012年12月10--14日
3、面试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2月15--18日
4、面试考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
附工作流程: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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