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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及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考试院(中心、招考办),考点院校: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考试机构和考点院校应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选好考点,聘好主考,加强对考点的管理。各考点应成立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点领导小组,下设考务、试卷保管和后勤保卫等若干小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主考是考点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负总责。
各考试组织单位应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次各级别报考的考生人数,报考管理考点,完成相应级别考试的组织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接受报名时应作出细致、明确的解释与提醒,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考点负责选聘、培训监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一支熟悉考试业务、作风过硬、敢抓敢管的监考队伍。
二、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采取计算机化考试,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笔试报名时间:9月9日至15日;现场审核及网上缴费时间:9月11日至15日。
2.笔试考试时间:11月2日。
3.面试报名时间:12月1日至5日;现场审核及网上缴费时间:12月3日至5日。
4.面试考试时间: 12月27日至28日。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常见问题】【在线咨询,你问我答】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 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笔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就近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区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手续。
(二)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在校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审核结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见附件5。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考点院校)采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并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考务管理
考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 kaowu.ntce.cn 。考生报名审核、设置考区及考点、考场编排等项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系统用户申请需经试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1)。
(六)申报试卷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含机考光盘)申报表(见附件2)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试卷申报截止日期:9月28日。
(七)日程安排
时间 类别 |
11月2日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小学 |
综合素质(机考)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机考)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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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机考科目考试系统提供微软拼音、双拼、全拼、搜狗拼音、五笔等常用输入法。考生按照栏目指引,通过点击鼠标、录入文字等操作完成答题。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一个月以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