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的精神和部署,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1.2月10-18日,分市州报名。
2.2月28日,各市州将报考人数、报名信息数据、试卷需求数量、试卷袋袋数统计表、考场安排情况、评卷人员登记表(每市州5人,教育学心理学各2-3人)、外派巡视员登记表(每市州1人)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相关表格均可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下载,网址:www.hnteacher.net)。
3.3月9日上午10点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各市州主管本次考试的负责人一名,外派巡视员一名。地点:开福区华夏路119号秦和大酒店五楼大会议室, 相对远道的人员可于3月8日入住秦和大酒店)。各市州须按要求缴纳有关款项,试卷费与评卷费按每人每科次12元交我中心,领卷时一次性交清。下午1点,领取试卷。试卷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3月10日,考试。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派人到各市州考场巡考。
5.3月11日上午各市州派人送试卷到评卷点;评卷人员到评卷地点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3月11日—18日评卷。
7.3月21日全省统一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发布考试成绩,将考试成绩的电子文档下发到各市州。
8.3月22日—3月24日,考生查分。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到市州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考生查分申请表》),由各市州汇总(交查分汇总表一份,《考生查分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后统一装订)后,统一交到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办理查分事务,省中心不接受考生个人查分申请。
9.4月5日—6日,各市州派人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10.4月10日前,各市州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下发到考生手中。
二、注意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在组考工作的过程中,各市州涉及试卷保密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与我中心签订关于保密工作的协议书。
2.各市州应注意报考人员数据库软盘中有无错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缴款方式:转帐或现款
户 名: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帐 号:076201040004742
开户行:农行长沙市开福支行
(三)联系人: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科研部 张丽萍
联系电话:0731-84391236 18273151639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湖南省2012年各市教师资格考试通知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现场确认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单 位 |
4月16日、17日 |
长沙地区高校 |
4月18日 |
湘潭地区高校 |
永州地区高校 | |
4月19日 |
株洲地区高校 |
张家界地区高校 | |
4月20日 |
衡阳地区高校 |
4月23日 |
娄底地区高校 |
常德地区高校 | |
4月24日 |
岳阳地区高校 |
湘西州地区高校 | |
4月25日 |
郴州地区高校 |
怀化地区高校 | |
4月26日 |
邵阳地区高校 |
益阳地区高校 | |
4月27日、30日 |
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