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辽宁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通知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月15日(每日报名截止时间:15:30)。
3、报名条件: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4、报名办法: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非鞍山市户口的还需提供在本市的务工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鞍山市社保局发放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无《养老保险手册》也可提供相关收费收据或发票及复印件。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5、收费标准:38元/科
6、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老卫校院内)。
7、逾期不予办理。
鞍山市招考办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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