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
凡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成绩及格者,须参加我省自己组织的命题考试,考生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在1月15日—20日到市招考办报名中心报名。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日期 | 2016年3月12日 | |
考试时间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中学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 |
小学 | 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 |
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如考试不及格,2017年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锦州市招考办报名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确认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锦州市招考办报名中心(渤海大学艺术高中对面) | 锦州市凌河区杏花里11号 | 咨询电话0416-2850369 报名期间电话0416-2837638 |
锦州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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