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自2013年起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国考笔试成绩将于12月2日公布,面试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面试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我省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国考笔试成绩合格。
(二)网上报名:12月2日-6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面试考区。
(三)现场审核确认:12月5日-7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县(市)区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考生就近选择历下区或历城区作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地点。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济南市各县(市)区现场报名点设置见附件1。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9日。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济南市面试统一从12月28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七)面试流程
考生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2013年参加国考笔试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但面试时不使用面试测评系统,面试工作要求按省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要求执行。
(八)违规处理
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九)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75号)规定,面试每人次240元。
(十)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颁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事宜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已参加2013年下半年国考笔试的考生不必在报名系统中重新注册。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号码变更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
二、省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国考实施后,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以下简称“省考”)不再举行。省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以参加我市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参加本次国考面试。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市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省考笔试合格证并在5年有效期内。
(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12月5日-7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省考笔试合格证、一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县(市)区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不受理跨区考生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考生就近选择历下区或历城区作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现场确认地点。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领取:12月23日-24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省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2月28日进行,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测试。测试结果将于2014年1月15日-1月18日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公布。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面试主要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音乐、体育、美术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侧重弹奏、演唱、舞蹈、绘画、体育项目示范等技能展示。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流程
1.报到和抽题。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到考点报到、抽题。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说案。准备时间60分钟。
3.面试和说课。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测试室。考生按准备的说案进行说课,考官提问问题,考生答辩。面试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4.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测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教材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说课教材为济南市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说课教材为济南市初中一年级现行教材,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说课教材为济南市小学六年级现行教材,测试人员在备课室准备说案使用的教材由工作人员提供。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根据所申请专业自备教材。考生需于12月5日—7日在各县(市)区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将教材(一本)提供给工作人员。
(八)违规处理
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九)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75号)规定,每人次240元。
2013年11月29日
济南市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报名安排表
现场报名地点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报名受理范围 |
历下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
文化东路44号 |
0531-86553665、86553648、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历下区、高新区的考生 |
市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纬二路162号 |
0531-67819637、82029652、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市中区的考生 |
槐荫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经六路251号 |
0531-81255678、87911336、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槐荫区的考生 |
天桥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天桥区小纬北路9号 |
0531-80998128、86928280、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桥区的考生 |
历城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辛祝路68号 |
0531-88066063、88023790、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历城区、高新区的考生 |
长清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
长清区新城灵岩路 |
0531-87221720、87222260、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长清区的考生 |
章丘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章丘市明水山泉路1999号 |
0531-83212089、83212772、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章丘市的考生 |
平阴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
平阴县城 |
0531-83101609、83101618、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阴县的考生 |
济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
济阳县城 |
0531-84235003、84235009、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济阳县的考生 |
商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
商河县教体局 |
0531-84874730、84874045、86126157 |
负责确认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商河县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