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上海的社会考生: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 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上海的也可报考)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以专科学历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另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2015年春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尚未取得,学生证时间已失效):①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6)以中专、大专学历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的不用提供此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