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名范围
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16-17日在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三、报名具体事宜:
1、携带材料
(1)、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长治市教师资格过渡考试(测试)报名表。
2、现场交费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8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200元。
3、数码照像
报名时现场对参加报名考试和测试的人员进行数码照像。报名采取由申请人本人现场报名的形式,不接受代替他人报名者。
4、准考证领取
报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于2014年2月27日携带身份证到长治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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