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考试对象和申报条件 报名地点 报名费用 考试科目 考试用书
1.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准备申请阶段: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报名和培训;
2.审验《毕业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统一考试;
5.身体检查。
二、提交申请阶段:
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初审材料阶段: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进行初审。
四、技能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立学科技能测试学科小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进行教师专业技能测试。
五、审核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认定条件、申报材料和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认定结果。
六、颁发证书阶段:
按照认定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2.宝鸡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表
工作程序 |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一)宣传阶段 | 2月25日前 | 安排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规、程序等宣传工作 | ||
(二)申请报名阶段 | 2月25日---3月3日 | 全市所有申报人员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报名;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学历核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小二寸蓝底证件照3张(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2014年认定中,所使用所提交的所有照片须为同一底版);交纳考试费用(每科25元) |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阶段 | 3月4日---4月19日 | 由宝鸡教育学院和宝鸡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分别负责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有关课程的培训工作 |
4月8日---4月14日 | 申请人员凭《培训合格证》和《身份证》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 |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阶段 | 3月4日---4月18日 | 普通话未达到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宝鸡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
(五)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统考阶段 | 4月20日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全省统考 |
(六)领取申请表及体检阶段 | 暂定5月13日-19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申请人员凭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
(七)网上申报阶段 | 暂定5月13日-19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申请 |
(八)现场确认阶段 | 暂定5月16日-22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申请人前往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见目录) |
(九)学历核查阶段 | 2月27日-5月27日 | 统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 |
(十)教师专业技能考试阶段 | 5月23日-6月6日 | 成立学科测试小组,安排技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
暂定6月14日-15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所有申请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 |
暂定6月19日-25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在宝鸡教育网上公示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 |
(十一)资格认定阶段 | 暂定6月27日-7月10日 (时间以宝鸡教育网公示为准) |
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数据报教育部教师资格网,申请证书编号 |
(十二)制证颁证阶段 | 按省教育厅通知安排 在宝鸡教育网公示 |
审查合格人员认定结果,根据认定结果,申请证书工本、打印、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十三)归档总结 | 8月20日至年底 |
整理、装订档案,总结工作 |
3.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目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有关资料,提交下列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应届非范生不用查验户口本)。
3.申请人《毕业证》和学历核查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7.《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
8、网报完成后自行打印的承诺书及网报号;
9、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2014年认定中,所使用、所提交的所有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陕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指导用书
名 称 | 适用范围 | 培 训 教 材 情 况 |
教育政策 法 规 |
申请中小学 教师资格者 通 用 |
《教育政策法规》,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教师职业 道 德 |
《教师职业道德》,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教育学 | 中 学 | 《中学教育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小 学 | 《小学教育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幼儿园 | 《学前教育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教 育 心理学 |
中 学 | 《中学教育心理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小 学 | 《小学心理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
幼儿园 | 《学前心理学》,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
备 注:(1)西北大学出版社联系方式:029—88305287;
(2)培训与考试使用的指导用书由各市(区)教育局自行与出版单位联系征订,在开始报名工作时统一发放。
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