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5年试点前已进入我省普通中职学校修学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仍可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
改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