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暂行)》,从今年起,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国考。
2014下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及缴费三个阶段。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link.233.com/27628/),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5日。【报考通知】
实施“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参加2015年春季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清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其“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省考”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2015年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若2015年底之前专业技能考试仍有未通过者,“省考”笔试成绩作废,再次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
此次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报考信息都会及时发布在233网校-陕西教师资格频道(https://www.233.com/teacher/diqu/shanxi1/)上,请考生随时留意,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政策答疑》。
报考解答:【陕西地区改革后报考答疑】 【你问我答,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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