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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报名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4日
导读: 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各市(区)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清考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

  各市报名通知:商洛 安康 西安 铜川 榆林 咸阳 渭南 汉中 延安 宝鸡 杨凌 韩城

  考生问题解答: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问题答疑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教师办〔2014〕40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有关规定,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为稳妥做好“省考”清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范围
  截至2014年底,已参加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政策宣传。2015年1月1日至1月20日,各市(区)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及时了解“省考”制度及清考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各市(区)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各地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韩城市考生的报名与考试工作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成绩公布。本次清考定于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举行。考点由各市(区)确定,具体考试安排及准考证制作见附件1。各市(区)应于2月10日前将参加教师资格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见附件2)、考点设置、考场编排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核发准考证。4月中旬起,各认定机构和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link.233.com/19076/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各市(区)应在春秋两季分别组织一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考试方案由各地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发布信息,相关材料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体检标准及各地咨询电话见附件3、4。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好资格审查关,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严禁安排和组织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严禁受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清考。
  (二)参加清考坚持属地化原则,各地要妥善制定报名条件,最大限度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服务,确保他们顺利参加考试。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陕西的考生,各地仍可受理其参加清考,原则上这类考生应在首次考试属地报名。
  (三)对参加考试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和提供虚假证件参加考试与认定的,申请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考试收费标准和准考证编号规则等,仍按照陕教师〔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韩润社、杨红庆;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电子信箱:snjszgzx@126.com。
  附件:1.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样式).doc
  2.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样表)2.doc
  3. 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4. 陕西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doc (附件查看>>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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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5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补报名公告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40号)精神,西安市教育局于2015年1月8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市教育局(www.xaedu.gov.cn)官方网站发布《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并于1月21日-24日组织了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仍有部分考生没有报名,考虑到本次考试是教师资格省考的最后一次补考,为最大限度地方便西安考生参加考试,经研究并请示省教育厅同意,西安市教育局决定再组织一次补报。现就补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按照《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执行。

  二、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3月1日至2日。

  三、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3月3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和报名,一些社会机构组织的考前辅导班、VIP班均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自我保护。

  2.请考生仔细阅读《西安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公告》,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后,体检、专业技能考试、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通知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陆续发布。

  西安市教育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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