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223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要求,为了确保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全、平稳和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
2015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从4月13日开始,至7月17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工作环境准备
1.熟悉管理系统。面试考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link.233.com/19898)。各市(区)和面试考点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按照规定权限及规范操作程序要求,按时录入、维护和下载面试有关信息。考生报名审核及考场编排等项工作均需在该系统上完成。
2.配足面试设备。各市(区)、各面试考点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配备符合软硬件、联网环境要求的面试系统服务器和抽题用、面试考官评分用计算机(包括备用的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配备面试室、备课室必备的面试所需物品,保证考生面试准备和试讲(演示)的需要。
3.按时领取试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各市(区)应于5月14日到省教育厅508办公室领取面试光盘和加密锁。
4.做好系统测试。在面试实施前,各市(区)应按照面试工作操作流程和规范,利用模拟系统组织2次以上演练,确保每位系统管理员能够熟练掌握面试操作环节和操作规范,保证面试测评系统平稳运行;同时应填报《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环境准备确认表》(附件2)。
5.保障面试用电。面试抽题、面试测试和成绩录入等环节均需要使用计算机,供电成为面试能否平稳、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市(区)应积极协调本地电力部门,做好应急供电预案,保证面试期间正常供电。同时各面试考点要备好备用电源,切实做好面试期间的用电保障工作。
三、考官推荐、培训及选聘
省教育厅前期已完成了省级面试考官的遴选。本次面试考官的培训采取省、市分级负责。各市(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市(区)考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注重结合面试测评实例开展案例教学,使参训考官熟知《考试标准》、《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和《评分细则》,熟知面试测评操作流程和规范。
1.面试考官培训。所有面试考官上岗前都要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由市(区)教育局发放面试考官证,具有考官资格,作为面试备选考官,纳入全省面试考官信息库。严禁使用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考官。
2.面试考官组成。面试以考官评审组为单位开展面试测试工作,各考官评审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组长1名,主持本评审组面试测试工作。
3.面试考官选聘。面试考官由各市(区)在全省考官信息库中抽选,其中属地高校、教研机构的面试考官应有一定比例,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
4.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面试。该项试题由各市(区)自行命制并组织考试,同时负责将成绩录入测评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具有形式新、环节多、要求高等特点。各市(区)要成立以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和协调本考区的面试工作。
2.加强安全保密。各市(区)要始终把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从面试光盘、加密锁等进入本地到各科目开考的正式启用,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面试光盘、加密锁等材料的运送、发放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加强安全保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面试光盘、加密锁保密室值班和巡视检查,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各面试考点要加强面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实面试光盘、加密锁分离管理(至少分两人保管)制度,妥善管理面试有关重要信息,包括考官信息库、考官登录密码、考生信息库、回收数据、考生备考所打印的试题清单等。
3.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公安、信息等部门,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现代化技术手段,面试期间对各面试考点周边各种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密监控,着重打击和防范有组织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舞弊的行为。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新型网媒(如微博、微信)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的监控工作,净化考试网络环境。
4.加强面试组织实施。各市(区)和各面试考点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操作环节不能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和科目的考试,合理调配面试考官,尽量减少考生等候时间。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考试标准》、《面试大纲》和《评分细则》,做到“给分有依据,扣分有理由”,最大限度减少测评误差,保证面试质量,对考生、对社会负责。要保证备用考官数量,以应对突发事件。如面试考官在面试评测时不能履行考官职责,应及时调换面试考官,并将调换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区)和各面试考点要按要求及时回收、核验、汇总面试测试数据,制作面试测试数据盘,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面试测试数据盘以及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并当场履行销毁手续。
5.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市(区)要认真总结上次面试工作,梳理面试的各个过程、各环节工作,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要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教试中心〔2012〕110号)进行应急和处置。
6.实行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市(区)、各面试考点要严格执行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值班工作,凡出现失密、泄密和集体违纪、舞弊等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7.加强过程监督与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是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做好考试考务的各项准备工作,配齐配好硬件设备,加强考官队伍建设和考试考务管理,落实保障制度,确保考试平稳顺利,万无一失。省教育厅将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对各地考试考务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及电话:
韩润社(政策咨询) 029—88668691(兼传真);
杨红庆(考务管理) 029—88668691(兼传真);
黄 俊(技术服务) 029—88668696。
附件:1.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时间安排表(陕西)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环境准备确认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