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关于201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的通知
考试报名(含笔试和面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对象和条件详见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参见网站提示
一、笔试(含机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30日14时前。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30日17时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衢州市自考办(南区荷花中路129号市教育局内)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次考试报名时,凡报考某一类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同时报考该类别内所有笔试(含机考)考试科目。不接受只选报部分笔试(含机考)考试科目的考生,也不接受报考初级中学科学、历史与社会和高级中学通用技术科目的考生报名。
现场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照片信息检验、收缴考试费用等,考生同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非浙江省内户籍的人员须出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省外高校毕业班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户口本);
4). 收费标准:笔试(机考)48元/科。
3、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在11月20日开始可登录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时间:12月10日左右。详见www. ntce.cn网站。
二、面试:
1. 报考对象:笔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者;
2.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1—13日17时前;
3. 报名确认时间:12月13—14日17时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日期:12月24—25日(视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5. 收费标准:280元/科。
三、特别提醒: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考试简章》和《政策问答》,登陆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请考生关注衢州市教育网(www.qzedu.net),我办将及时发布最新信息。
2.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 本项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行选择教材。
4. 报名和确认时间由报名系统软件设定,到时将自动关闭。
5. 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报名程序中的要求,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符合者,审核不给予通过。
6. 考试违规者,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四、咨询电话
衢州市自考办:3089342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8068272
衢州市自考办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