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舟山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六省(自治区、直辖市)。2012年下半年浙江省将继续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试点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内容、方式、方法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科目采取计算机化考试,部分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考试报名(含笔试和面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对象和条件详见[浙江省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章]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参见网站提示。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12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5日,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0月8日9:00-11日20:00,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3日-15日(每天9:00-17:00)。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舟山考点现场确认地点: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临城翁山路299号教育服务大楼西边四楼)。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之前已在报名网站上注册成功并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考生,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站,并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输入后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二)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三)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四)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笔试(机考)48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12月下旬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2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时 间 类 别 |
2012年下半年笔试时间:11月11日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
中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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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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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我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过渡。即对于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六、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七、特别提醒:
1、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考试简章》和《政策问答》,登陆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了解《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一栏(www.zsjy.gov.cn),该网站将公布本考区关于此项考试的最新消息。
2、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本项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自行选择教材。
4、报名和确认时间由报名系统软件设定,到时将自动关闭。
5、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报名程序中的要求,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考试违规者,三年之内不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八、咨询电话
0580-2049952,0580-2039327
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2012年9月30日
最新通知:浙江省2012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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