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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1月30日

宁波市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3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2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link.233.com/27628查询。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8日-29日。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报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日期为:12月23日-29日。
  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师范大学(金华),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各学科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宁波市区。

  面试考生须知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均在有效期内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2013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间:12月3日9时-5日17时;
  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7日(每天上午8:45-11:30,下午1:30-4:30),周六不休;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开明街89号);
  收费标准:280元/人次。
  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浙江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章》)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link.233.com/27628),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未参加201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报名前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输入后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在12月5日至7日到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的报名。。 

  四、各学段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1.凡报考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各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宁波考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宁波市开明街89号办理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缴费等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输入的信息无效。
  2.凡报考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网报时选择“金华”考区,现场确认时可以到浙江师范大学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并缴纳报考费,也可以到就近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费缴纳方式为工商银行柜台缴费。缴费日期为12月12日-20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金华市考生须到浙江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缴费。
  缴费说明:
  考生凭缴费编号缴费。缴费编号由字母C加身份证号码组成,例:某考生身份证号为:330XXX198905011225,则其缴费编号为: C330XXX198905011225。
  考生到省内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费,报“缴浙江师范大学学费”,“缴费编号(由字母C加本人身份证号码组成)”缴费。缴费后务必仔细核对银行提供的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浙师大成教院咨询电话:0579-89165316;计财处:0579-8228243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工商银行咨询电话:0579-82282569; 农业银行咨询电话:0579-82359961。
  3. 凡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需在网报时选择“浙工大”考区,现场确认时可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也可以到就近的设区市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费需在现场确认前缴纳,缴纳方式为通过工商银行柜台缴费。缴费日期为12月2日-4日,逾期未缴费的,将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缴费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浙江省内任何一家工商银行柜台缴费。缴费时请到柜台填写“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现金收费凭条”。
  (2)请提醒银行人员如下操作步骤:输入8621交易码,选业务编号12010015,选子业务编号12020711浙江工业大学,再输入“身份证号”即可。
  (3) 缴费后务必仔细核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执并妥善保管,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银行缴费回执。
  浙江工业大学咨询电话:0571-85290487,0571-85290485,缴费咨询电话:0571-852904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一)在浙江省参加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link.233.com/27628)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二)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且从未在我省参加过笔试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浙江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章》)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4.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4年1月15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link.233.com/27628)进行查询。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相应类别的考试合格证明。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考试的其他信息,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浙江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章》,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link.233.com/27628)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7323004 ,8772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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