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19日,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在试点省市如期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及各试点地区教育考试部门的通力协作,本次面试考试平稳进行、圆满结束,各地无重大考务事故报告。为更好的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33网校将面试后的流程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成绩查询【查询入口】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6月4日在本网公布,届时考生可以登陆www.ntce.com查询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合格证明领取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将由教育部统一下发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逐级下发,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发放时间,届时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公布各省市领取安排。
3.教师资格认定
取得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可于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期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一般包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提交合格证明、普通话话证书、体检表等)→教育部门认定,申请人应注意及时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以免错过时间。
4.领取证书
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教育部门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为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证书。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特别提醒,考试合格证明仅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之一,其不等同于教师资格证书,只有通过认定后才能最终取得证书。考生应注意关注后续申请流程,切勿错过重要时间节点。跨越新考纲,实现教师梦,NTCE祝愿每一位有志从事教师行业的朋友都能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