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内专任高校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共计8200余人,远期规划学生人数将达到12000—15000人。教职工549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教师97人,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30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
学院现有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流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六大学科门类,已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法兼备的专业布局。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为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2020年上半年学院拟设置招聘计划31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人),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任教师,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为35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涉及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化工类、食品科学及工程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经济贸易与管理类、旅游管理类、法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考生先行网上报名,了解招聘环节和岗位信息,后续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在新疆理工学院网站主页(http://link.233.com/28067)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坚决杜绝人员集中,避免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
四、招聘原则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不大于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关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般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硕专业相近;
(七)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link.233.com/16014)、新疆理工学院主页(http://link.233.com/28067)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00:00至2020年5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理工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学院招聘专用电子邮箱(xjisteduzp@foxmail.com),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姓名”命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打包,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029(刘老师、田老师)
(三)资格审查
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确定。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5月15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学院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考试。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应聘者,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对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应聘者,开展现场笔试、面试等工作。考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地点拟设在校外,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有绿色健康通行码或考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应聘者应配合学院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两个环节一并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届时的疫情防控情况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
4.试讲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7.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70%+面试×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监督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理工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以下附件见文章来源链接。
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020年新疆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20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印发《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区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理工学院
2020年4月20日
原标题: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5053/fwdh/sydwrsgl/sydwzp/202004/t8a4ac70d7195696a017196b953600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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