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6年上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2016年7月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经审核确认、编号,教师资格证书制作验印将于7月31日前完成。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6年8月1日(周一)至8月2日(周二)两天,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西安广播电视大学长兴路校区(直属二分校),地址:西安金花南路11号长兴路内150米路北。为避免交通拥挤,请考生不要开车,乘坐公交车前往。
三、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3.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因资格办人员8月5日-31日放暑假,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的,请在9月1日之后每周三到市教师资格办领取,市教师资格办地址: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市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87274558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6786592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