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第一批(4月11日-13日到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6月11日后发放,申请人可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代领需持持证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第一类、第二类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领取;第三类申请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并删除认定信息。
领取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
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信阳市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咨询电话:03766369871;办公电话:03766226590。
信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