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6月7日—6月15日(8:30-12:00,15:00-18:30)。
二、领取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人事股(纳溪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三、领取手续
1.本人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代领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妥善保管,否则责任自负。
2.申请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候。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