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8年6月14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宿迁市教育局504室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宿迁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凭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组织领取。
五、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再到上述地点领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待妊娠期结束递交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若有疑问,请咨询:84389650。
宿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