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芙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通过芙蓉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270人及补发证书1人(名单见附件一)。
二、领证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7月1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领证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人民东路189号)政务中心三楼311-1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咨询电话:89965844。
四、领证时所需资料: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领取;代领证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附件二)。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