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2018 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凡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且在资格网上“确认已通过”的人员,请于2018年7月15日至7月17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宁河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办公室(四中院内二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认证时未提交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者,领取教师资格证时一并提交,验查。
2. 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者不发放教师资格证。
3. 认证提交材料时,因普通话考试当时有成绩而未发证者,或提交材料时普通话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者,在本次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交普通话证原件与复印件验查,不提交者取消教师资格证发放。
4.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
7月15日 幼儿园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者
7月16日—7月17日 小学教师资格证申请者
领证具体时段: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各申请人按时间安排准时领取,并相互转告。
办公室电话:69599081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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