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河区区已顺利完成2018年春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18年春季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发证时间
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周三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发证地点
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6楼办公室一。
四、应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三)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需在2018年9月3日以后另行预约。
(联系人:彭志锋,联系电话:85263069)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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