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辖内各有关人员:
请2018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8年7月18日至20日、7月25至27日前往越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周三至周五);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楼1501室。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一)以户口、工作所在地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二)以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孕期未完成体检的人员,还需持有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越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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