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2018年春季第二批初中、小学及幼儿园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现就证书发放及个人申报资料的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报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时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已认定的教师资格将予以注销。
2.面向社会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于2018年8月20日至21日,到蚌山区教体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东海大道3858号一号楼9楼)。
3.个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2043608。
如有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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