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1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请已经通过审核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领则要同时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取证书时,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认定机构审核)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增城区教育局(荔城街岗前路35号)二楼教育评估中心(2)室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须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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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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