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师资格证领取工作,现就惠民县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领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领取范围
在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确认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领取地址及时间
——领取地址: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县教体局北二楼)。
——领取时间:5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5351076、5336977。
三、有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同时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领取)。领取人领取证书签字并核对证书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二)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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