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2019年江苏省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局组织了南通市2019年第一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格检查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593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反映。为便于核实, 反映情况务请署本人姓名和通讯方式。通信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915室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5215753。
通过本次资格认定的人员,请于5月29日-6月5日到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311办公室领取证书(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领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联系电话:81029813。
附件:2019年第一次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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