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全面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有关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
5月29日—31日。
二、领证地点
仲恺第二小学新校区(洋里)四栋201室(联系电话:0752-3270503)。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手写签名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存档密封材料请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拆封并存档,没有建立个人档案的人员则密封自行保管)。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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