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结束,请在惠城区报名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通过的人员到我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9年6月14日—6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领证地点
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四楼403室)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领者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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