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请拟通过人员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含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联系电话:0551-63886197。
2.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要求
公示无异议、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人同时携带两人身份证原件、应届生同时带毕业证书)于2019年7月11日-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位于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的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28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务必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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