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长丰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工作程序,现经长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通过,511人拟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与长丰县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教师资格证发放提示: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采用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发放,需要邮寄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选择邮寄),请于7月8日前电话0551-66689712,核对邮寄地址。邮寄内容含教师资格证书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务必存入个人档案)。
选择自取证书的,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于7月17日-20日到长丰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教育窗口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要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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