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师函〔2019〕26号)精神,结合体检结果,现将乐清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4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62523943。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8:30-11:30。领证地点:乐清市教育局三楼A306政工科(2)。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档案号领取,本人不能到场的,代领人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来领取。一并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需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已选择“证照邮速通”的申请人不需到场领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