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教育局确认点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7月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第二阶段(7月认定)证书领取安排3个时间,分别为:
1.2019年7月11日、7月30日
2.2019年8月26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领证地点
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教育科研培训中心)307室(地址:新香洲翠福路66号)。
三、领证注意事项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受理凭证和有效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证的,需提供申请人受理凭证、委托证明及代领人身份证,否则不予领取。
3.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4.请按规定时间前来领证。
5.应届毕业生领证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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