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告
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10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9]37号)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侨教〔2019〕32号)等文件精神,东侨开发区开展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受理、健康体检及审批认定等程序,决定给予符合认定条件的817位申请人员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名单及证书编号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6日;领取地点:东侨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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