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南陵县2019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南陵县教育局审核,97人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通过人员于7月30日-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陵县教育局五楼档案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档案材料,是验证教师资格证真伪、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申报时未验证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书方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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