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宜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次结果暨领证的通知
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相关精神,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程序,全市共231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1、领证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8月7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2、领证地点:
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2号楼106室,地址: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7-1号,电话:82931803。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签领(代领人须出示代领人及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领委托书)。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将作不合格处理。
(3)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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