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顺利完成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
详见“2019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册(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确认点)”。
二、领证时间:2019年8月1-2日
三、地点及联系方式: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揭阳市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区(免验核毕业证人员)窗口领取
联系电话:6195236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四、注意事项:
(一)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
(二)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代领者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理凭证。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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