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现场领取的人员,请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领取人须在领取现场签字并按手印。领取教师资格证人员请先持身份证到E区南侧取号机取号,取号程序为:普通取号—社会综合事务区—综合窗口(农林粮牧 、文教、编办、外侨、城管、人社、民政、卫生、体育)。
2.无法现场领取,需提供邮寄服务的人员,请填写教师资格证书邮寄申请书(附件3)及邮寄模板(附件4),申请书拍照后连同邮寄模板发送至邮箱bzsjszgrd@163.com。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请记清本人序号,领取时报号领取(请注意查看附件1中本人序号并牢记),其中序号为1-600的8月1日(星期四)领取,601-1044的8月2日(星期五)领取。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学段的教师资格申请人请关注参与认定的审批机关的证书领取通知。
相关推荐: